正式披露“一种具有耐盐肋迫能力的根际促生菌贝莱斯芽孢杆菌JB0319及其应用”专利转让
项目编号:KJ2025SHA00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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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格 | 30.00 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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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所在地区 | 上海 闵行区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5-04-23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 2025-04-28 |
交易机构 | 业务联系人:杨昶琦 联系电话:62657272-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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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交易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
2、交易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交易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交易标的涉及共有或他项权利的,已获得相关权利人同意的有效文件。
3、我方所提交的《农业科技成果信息发布申请书》及相关交易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农业科技成果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和上海农村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情况,若成交后发生移交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6、交易合同签署后,我方承诺按照上海农村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支付交易服务费。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的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或给贵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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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一种具有耐盐肋迫能力的根际促生菌贝莱斯芽孢杆菌JB0319及其应用”专利转让 所属行业 农业 权利人 成果完成人 王金斌、刘华、曾海娟、白寅霜、何川、周益帆、岳童 共有或他项权力情况 共有情况 许可、抵押等他项权利情况 是否行使优先受让权 产权类型 专利 专利号:ZL 2023 1 0274960.6 技术等级 未认定/审定 认定号/审定号 技术成熟度 实验室小试 是否含有种质资源 否 获奖情况 无 奖项名称 推广应用情况情况 推广应用数量 推广应用收入(万元) 项目简介 “一种具有耐盐肋迫能力的根际促生菌贝莱斯芽孢杆菌JB0319及其应用”专利技术已于2023年3月20日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专利号为ZL 2023 1 0274960.6,专利到期日为2043年3月20日。该专利系一种具有耐盐胁迫能力的根际促生菌贝莱斯芽孢杆菌JB0319及其应用,适用于开发植物根际促生细菌缓解盐分胁迫的微生物菌剂和肥料产品。
其他披露信息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方式 转让 评估定价(万元) 预估基价(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 分期付款支付要求 第一期交易价款:受让方应于《技术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之内将交易价款10万元整【即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支付至上海农村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第二期交易价款:受让方应于2026年3月31日前将第二期交易价款人民币10万元整【即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支付至出让方账户。 第三期交易价款:受让方应于2027年3月31日前将第三期交易价款人民币10万元整【即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支付至出让方账户。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本项目交易方式为转让。 2、本项目对外公告之日即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管理部门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本项目的风险,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3、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下,应在公告期内向上海农村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材料。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材料后即视为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底价受让产权标的的承诺。 4、信息披露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即为受让方应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在受让资格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5、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即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上海农村产权交易所可向该意向受让方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1) 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a.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材料后,单方面撤回受让申请的;b.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拒绝签订《交易合同》的。 (2)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a.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材料后,单方面撤回受让申请的;b.在竞价中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提交竞买文件的;c.在竞价中未进行有效报价的;d.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交易合同》的。符合(2)d.情形的,如再次挂牌成交价格低于本次成交价格的,转让方有权就差额部分向意向受让方追偿。 (3) 其他违反交易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公告期 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网络竞价 保证金设定及处置 是否交纳保证金 否 交纳金额 -- 元 交纳截止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交纳方式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网络竞价类型 多次报价 -
附件
公示附件